名篇之所以成为名篇,在于它精彩的情节背后能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思考。但在情节或是人物设定这一方面,《人民的名义》作为一部“现象级”的大剧,无疑做的还不够,甚至有的方面非常不好,比如侯亮平妻子的这一人设(感兴趣的可以翻看我上一条朋友圈,这里不再赘述)当然也有成功的,比如祁同伟。相信绝大部分人对这个人物都会是一种“爱恨交加”的感情,作为一个反面人物,他自然有让人咬牙切实的犯罪事实,但他的这些所作所为又何尝不是他死前高喊的那句一一“我没办法”。回到这个人物的起点,一个被权力“任性”甚至是“蹂躏”的一个有志有才青年,如果说他的分配是被当时的省委副书记“黑”了,那么请大家别忘了,他当时也算是时任汉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岩石的女婿,陈岩石作为一个绝对的正面人物,他当时的正义感去哪了?祁同伟作为一名政法专业优秀的毕业生,他受到的这些不公正待遇,难道就不值得让自己据理力争一下?抛开别的事情不说,在这件事情上,陈老的举动是不是与“过分爱惜自己政治羽毛”的李达康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当然,说这些不是为了颠覆某些正面人物,更不是为了给某些反面人物翻案。只是想说明一点:无论在影视剧里还是现实生活中,“坏”人往往比“好”人更懂得用合法的规则维护自己不正当的利益,如果“好”人不够“坏”,那么正义同样得不到伸张,正义与善良不应该成为玻璃,清澈透明却又不堪一击,他应该成为金刚石,闪烁光亮却又坚硬无比。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但就这个事例来说,高尚会不会也成为他人不幸的注脚?事实上,许多道德上没有一点污点的人,最后往往也是一事无成,就像明代的海瑞,最后只能去南京,做一个留守官员。相反,一个道德上并不那么纯洁的吴宗宪,甚至是戚继光(按照《万历十五年》上的说法,这位名族英雄似乎和当时权倾朝野的张居正有那么一些超乎正常上下级往来的交往)最终都为明朝乃至中华民族的发展建设与安定团结做出了更大的贡献。
个人比较喜欢李国文先生的一句话,大意是,中国式哲学的精髓在于能够在不同的场景、不同的状况之中,将死板生硬的道德标准进行柔化的处理。在回到文章之初的就事论事,也许在那一刻,陈岩石老先生利用自己的关系人脉,为祁同伟谋得一个好位置,或许才是对其个人和整个社会最好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