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时间:2022-10-05 17:37:09
律协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此文共9465字]

第一篇:律协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律协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市律师协会党总支书记 饶继勇

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将本人抓律师行业协会党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组织机构建设,夯实律师党建组织基础

市律师协会自2014年成立以来,一直没有单独设立党的组织。其党建工作均由市司法局党组和机关总支负责。2014年10月本人调市司法局任副局长,接照局党组分工,负责分管律师工作。自任现职以来,本人高度重视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先后深入到全市21个律师事务所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人向局党组提出了在市律师协会建立党总支的建议,得到了采纳。2014年9月,经中国共产党铜仁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铜市司机党字【2014】4号批复同意成立铜仁市律协党总支。经过认真筹备,2014年11月14日,铜仁市律师协会召开党总支成立大会。根据《党章》、《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办法》等规定,与会的全体党员按程序选举六位同志为总支委员,本人担任总支书记。目前,市律师协会和市直属6家律师事务所有党总支一个、独立党支部一个、联合党支部一个。这些组织机构的建立,为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及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抓为民服务活动,彰显党员律师形象

今年来,本人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先后组织全市党员律师开展 ……此处隐藏9160个字……议成员出席,本专委会方得举行全体会

议。超过半数的出席委员一致同意方得做出委员会决定。

第十七条 本专委会主任会议及全体会议召开时,所有参会人员应签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席。

每次会议均做会议记录;重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由参会人员签署。 第十八条 本专委会通过研讨会、座谈会、听证会、业务观摩、业务培训、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书、公众义务咨询、法律宣传宣讲、对外交流、信息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 本专委会组织委员开展业务活动的主要形式为:

(一) 在本专委会网络信息平台上发表学术论文和专业意见;

(二) 在本专委会组织的学术研讨、实务交流和咨询活动中发表专业意见;

(三) 在有关媒体上发表专业意见。

第二十条 经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本专委会可下设专业问题分论坛,负责组织具体专业方向的学习、研讨等活动。

第二十一条 本专委会每年度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委员活动。

第二十二条 委员针对公司法业务涉及的若干社会热点问题发表专业意见,以及针对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发表学理解释意见,应当审慎严谨,并对所发表的意见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专委会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为市律协拨款、社会赞助、举办专业活动和社会活动收入等。活动经费由主任会议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专委会应合理、节约使用活动经费。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经本专委会全体委员会议决议通过,并报市律协秘书处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本专委会主任会议。

武汉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

《律协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此文共9465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