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述职报告-述职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对我进行述职评议,这既是对我本人的关心爱护和鞭策促进,也是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现将我任职近四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任职以来的主要工作
2014年4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几年来,我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全局,突出团结发展这一主题,狠抓队伍建设这一关键,廉洁自律作好表率,依法行政当好参谋,以人为本搞好服务,扎实工作创新局面。
(一)始终突出团结主题,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的良好发展环境
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障,是民族宗教工作的永恒主题。抓团结稳定就是在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法规,抓团结稳定就是在抓生产力的发展,在团结基础上求发展,在发展基础上求和谐,这就是我四年来的基本工作思路。为此,我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狠抓团结稳定工作。
1、积极调处矛盾维护团结。几年来,我始终把维护团结稳定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在调处民族关系方面主要有三个比较典型的事例:①2014年积极参与和妥善调处了晒北滩一瑶民因盗伐木材被金洞林业公安分局拘押期间非正常死亡,而导致衡阳、郴州、永州三市交界的三县瑶民联合上访一事;②2014年,省《艺海》杂志发表《一夜郎》剧作,歪曲了瑶族历史,丑化了瑶族先民,伤害了民族感情 ……此处隐藏15296个字……班子其他成员指导机关业务科室全面贯彻《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向市人大、政协推荐了近名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工作中,我提出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转化违法,打击犯罪的原则,通过设立《联络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制度》和全市x坊清真寺管会联系点,把依法管理与真情服务结合起来,管理和服务工作都取得了积极成效,省民委副主任在漯考察调研期间,高度评价了我们的工作做法和经验,多次在省民族工作会上给予表扬。针对农村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力度较弱的问题,我和班其他子成员依据《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推动各区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年检覆盖面达到全市登记场所的x%,促进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为加强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势力,我们严格按照《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一法一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主动联系公安、外事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有力地打击了打击境外渗透活动,及时制止了郾城县孟庙镇潘东村村民潘铁锤(白马寺僧人)在家中私设佛教活动场所,供放佛像,进行“开光”等非法宗教活动,年检发现后依法予以取缔,对组织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将非法宗教造像、活动用具予以没收封存;县黑龙潭乡张德武村第x村民组村民苏辉广流窜至冢空郭乡空冢郭村非法传播邪教全能神的非法行为。我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带领同志们妥善处理了涉及少数民族问题。x、解决了维族群众内部斗因伤治疗拖欠医疗费用,挽救了少数民族伤者生命。x、协调解决了我市源汇区赵合盈清真肉食专卖店与河南省(郑州市)瑞光印务有限公司印制清真包装箱合同纠纷事件。x、妥善处理了龙城镇马庄村回族群众马德忠夫妇与当地群众发生争执引发的纠纷事件。x、针对我省中牟县发生(x、x)回汉民纠纷事件后,我率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