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制干部在基层工作现实表现情况的函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委基层林业站人员**、**、**三位同志属聘干人员。贵局二OO九年九月十五日公示儋州市农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表,备注**、**、**三位同志“现在不在基层站工作”,并在镇机构改革工作中,将该三位同志排除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直接聘用人员之外。经我委调查,这三位干部人事档案和有关条件均符合儋委办发[2009]57号文和儋府办[2009]159号文精神,他们在林业系统的工作变动均属内部工作需要,不影响其人事组织关系仍在原聘干单位(即基层林业站),他们仍领财拨聘干工资、仍属原市林业局管理。在全市镇机构改革之前的2009年4月29日,市林业局党组召集内部工作变动的聘干人员周礼形、黄开和、孙建华、黎孟国、**、**、**参加会议,征求他们是否愿意回原林业站岗位参加机构改革,其中:**、**、**三位同志签名同意。因此,我委认为以上三位同志属林业站在编在岗聘干人员,符合儋州市镇农业服务中心直接聘用人员的条件,请贵局妥善安置。
特此函告
二O一O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