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物管理相关制度
一、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经费开支管理的原则和资金管理范围
(一)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市科协的办公经费统一管理。凡是涉及用于机关自身开支的正常行政事业费、修缮费、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以及其它经费等,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办理。
(二)严格经费收支预算约束。年初,办公室根据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和项目支出需要,认真编制部门预算,按程序报批,并按照“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保证工作需要”的原则,合理安排机关经费的使用。各部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需要单独申请专项经费的,要及时向办公室提报,由办公室根据部门预算要求一并向财政申报。纳入财政预算的,由办公室按开支审批程序和工作需要统一安排拨付。
第二条 经费开支审批
(三)经费由分管财务的副主席负责一支笔签字报销。各项支出,要先批准,后开支;未经批准,擅自开支,不予报销。各项开支须填写用款 ……此处隐藏1133个字……有公务招待费报销,严格按照“四单合一”报销凭证进行接待费用结算。接待费报销凭证即来宾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接待任务费用结算单、财务票据。
(五)公务接待费用应严格按照国库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公务接待费用原则上实行公务卡结算和转账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六)禁止列支会议、培训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公务接待费开支;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严禁套取公务接待费设立“小金库”。
三、资产管理办法
(一)设置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所有财产必须登记入账并及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二)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资产领用后需及时登记,明确使用人员和存放地点。使用人是固定资产保管的责任人,负责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
(三)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实行领用签字的管理办法,做到购进有入库单,领取有支出凭证。
(四)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报废等,应当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经过财政局审批后方可处置,并从资产管理系统中核销。
(五)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每个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六)单位物品原则上统一管理,因工作需要,可以由个人保管使用。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应规范借用和保管程序,办理借用手续,每年度进行一次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