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工作廉政风险点
序号 | 工作职责 | 潜在廉政风险点 |
1 | 采购文件编制 | 1、招标文件编制不完整、存在不合规定的条款。 2、设定与采购项目规模不相适应或者过高的企业资质,排斥潜在供应商。 3、指定品牌,倾向特定供应商或者使用某一品牌技术参数,变向指定品牌,排斥其他品牌参与竞争。 4、评标办法带倾向性。 |
2 | 采购信息公告 | 1、未按规定或未在指定媒体及时发布采购信息; 2、非公开招标项目只向少数供应商提供采购信息; 3、中标结果不按规定在指定媒体进行公示。 |
3 | 开标、评标、定标 | 1、 投标截止时间后接受标书。 2、 开启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标书,唱标内容不符合规定。3、不按规定抽取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询价小组和谈判小组。 4、在评标现场向评委发表不当的倾向性意见。5、擅自修改评标结果。 |
4 | 投标保证金管理 | 1、不按规定时限和规定要求退还保证金。 |
5 | 采购项目档案管理 | 1、不按规定要求保存采购档案。 2、向供应商泄露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 |
6 | 质疑答复 | 1、答复内容涉及商业秘密。 2、未按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3、未在规定时限作出答复。 |
7 | 其他工作事项 | 1、泄露招投标项目的信息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