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省直机关工委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目的
通过开展督导工作,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促进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推动作风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强化 “抓好党建是做大的政绩”的责任意识,激励党支部、广大党员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新时代能源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督导对象
各党支部
三、督导方式
(一)综合督导。由直属机关党委委员、直属机关党委有关工作人员组成督导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旁听评估、现场观摩、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督导,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要求开展暗访督导,对各党支部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原则上每季度督导一个支部。
(二)及时反馈。督导工作结束后,通过工作通报、现场反馈、座谈交流等形式,及时向被督导支部反馈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四、督导内容
(一)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部署、组织落实情况;“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
(三)党支部建设和班子配备情况。党支部和党小组设置情况;党支部班子和人员配备情况;党委、党支部落实党建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情况。
(四)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和党员教育管理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五)党建工作保障情况。党建工作人员配备、经费及阵地保障落实情况。
(六)基层党建日常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情况,党员履职尽责及作用发挥情况。
(七)转作风促履职尽责情况。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条例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八)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其他需要进行督导落实的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督导工作是提高党建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真督实查,形成常态,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绩效运用。督导和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机关建设目标考核,并作为日常考评和推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责任追究。对在督导巡查和明察暗访中,同一项工作2次被督导整改的,将对具体责任人进行约谈;3次以上的,约谈党支部负责人,并在目标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四)严守纪律。督导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及中央、局党组、省委实施细则精神,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力戒形式主义。
XXX单位机关党委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