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10-05 17:40:11
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的通知[此文共1018字]

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全阅办、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十九届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的通知》(鄂全阅办〔2018〕9号)精神,隆重庆祝建国70周年,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青少年在全民阅读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广泛开展“祖国在我心中”读书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祖国在我心中”

二、活动时间

2019年3—6月

三、活动用书和参与对象

本次读书教育活动使用湖北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祖国在我心中》、《我们的新时代》为活动用书,由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统一征订发行。

本次读书教育活动的参与对象为全区小学三、四、五、六年级,初中七、八年级,高中一、二年级学生。

四、活动内容、步骤

(一)宣传发动

3月中、下旬,各校成立读书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准备阅读书目。

(二)读书实践

4月,各校结合“读书活动月”,开展各种主题阅读活动,大力提倡亲子阅读;在此基础上,组织专题讲座、读书交流会、班级故事会、知识竞赛、读书小报评比等教育实践活动,激发家长、学生参与热情。

(三)征文评比

5月开始,全区广泛开展征文评比活动。征文内容紧扣“祖国在我心中”主题,以阅读读本《祖国在我心中》和《我们的新时代》为主,写出阅读以后的所思、所悟、所感。

1.学校初评。5月上旬,各校积极动员,鼓励学生踊跃参与征文活动,推荐优秀征文至街(乡)教育总支。

2.街乡推评。5月中旬,各街(乡)教育总支和直属学校根据区级推荐名额(附件3),择优推评,并于5月21日(周二),将一览表(附件4)、征文作品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上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3.区级评选。5月下旬至6月,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集中评选,确定获奖等次。

(四)总结表彰

本次征文评选活动,将设一等奖40名,二等奖60名,三等奖80名,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学生,将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区教育局将统一颁发指导奖证书。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各校要把本次读书教育活动作为加强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组织,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特别是要将征文评比活动与“诚信”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原创,杜绝抄袭造假。

2.创新思路,广泛宣传,确保实效。各校要在深入开展读书活动的基础上,创新思路、创新方式、创新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以进一步丰富活动的内容;同时,要依托教育宣传平台和阵地,加强活动宣传,扩大活动影响面,营造全民阅读的浓郁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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