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2-10-05 17:38:04
【精选】买卖合同范文集合八篇[此文共7132字]

【精选】买卖合同范文集合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买卖合同 篇1

供货商(甲方):

购货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货款结算

1、付款方式:转账

2、账户名称:

汇款帐号:

3、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贷款。贷款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于两个工作日内发出货物及发票。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四: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 ……此处隐藏6868个字……务示范法》对使用电子商务订立合同过程中有关电子数据传递问题作出了示范性的规定。规定“数据电文的发出时间以进入发端人所控制的系统外的另一信息系统为准;收到时间以进入收件人指定的、或当时人检索到的非指定系统为准。对数据电文的发出和收到地点,则分别以收件人和发端人设立的营业地的地点为准,如一个以上的营业地,以对基础交易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地为准,如没有基础交易,则以主要营业地为准,如无营业地则以惯常居住地为准。”

  4.4 合同的成立地点

电子商务模式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何地成立,往往关系到管辖法院和准据法的判别问题。但是,由于电子商务所依赖的互联网具有无国界性,因此对于此类合同的成立地点的判别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联合国的《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收件人另有协议,数据电文应以发端人设有营业地的地点视为其发出地,而以收件人设有营业地的地点视为收到。”虽然《电子商务示范法》没有直接对合同的成立地点作出明确的规定,而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也未涉及此类问题,但是根据承诺生效地为合同成立点的原则来看,《电子商务示范法》在对待合同成立地点的问题上提供了一种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完全不同的思路。所以根据《电子商务示范法》,电子商务模式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地点应为表示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信息系统时收件人的营业地,而与收件人的信息系统实际所在地没有关系。

5 电子商务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

电子商务中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对传统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理论与实务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并影响到以何国法为根据的问题。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传统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同时,应针对国际电子商务买卖合同的特殊性确定新的法律适用原则。

《【精选】买卖合同范文集合八篇[此文共7132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