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经营合同锦集10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经营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经营合同 篇1目录
(1)总则
(2)资本
(3)贷款和租赁
(4)资本转让
(5)董事会
(6)经理部门
(7)主要业务活动
(8)技术转让
(9)产品销售
(10)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的采购
(11)技术培训
(12)工厂筹建工作
(13)外汇管理及平衡
(14)利润
(15)财务和审计
(16)税收优惠
(17)保险
(18)职工雇佣、解雇及辞职
(19)职工工资标准和奖惩
(20)双方的责任
(21)审批及注册
(22)合营期限
(23)不可抗力
(24)保密
(25)争端
(26)文本和通知
(27)合同的生效
(28)附则
附件 技术转让及商标许可证合同。
……此处隐藏28699个字……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第二十九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数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 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与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外,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_份,发包方、承包方和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 承包方____
代表 __(签字盖章) 代表 __(签字盖章)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