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居间合同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居间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1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电话: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 电话: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居间方:大连百居易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标的
甲、乙双方通过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出租及承租位于大连市 区路(街)号(楼)单元 层 号,权属为 ,证号:,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及其设备(见交接单)。该房屋由乙方人使用,租赁用途为 。房屋具体面积与地址以房产证及相关正式法律文书上的记载为准。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
2、甲方须在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日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3、租赁期满,若乙方欲继续承租该 ……此处隐藏27533个字……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出租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承租人情况的当事人;委托人乙,是指欲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房屋出租人以及标的情况的当事人。
三、本合同有关房屋租赁的具体条款,应该由委托人甲乙双方协商后自主填写,居间人不得干预(可以提供合理化建议);居间人的报酬经与委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后,由居间人在合同中填写。
四、从事居间活动的人员,属第二条中所指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是依法取得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委托人与居间人签订合同前,对居间人的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中介资质等情况有知情权;居间人对委托人或对委托人之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委托人提供房源的所有权情况等有充分了解的权利。
六、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七、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八、本合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该文本的发放由以上两个机关共同负责,工本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1990)250号”通知执行。本合同文本未经制定单位同意,任何印刷企业不得擅自印刷或改变格式和内容进行印刷。
九、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