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我市营运客车、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教育培训工作,提升驾驶员职业道德和文明素养,实现安全文明经营服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市民出行和货物运输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服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开展冬季公路水路安全生产行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聚焦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等薄弱环节,通过教育培训提升营运驾驶员安全文明经营服务理念,提升营运驾驶员职业素养、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2019年12月底前,所有营运车辆驾驶员接受以职业道德、新时期驾乘关系、职业病防范、安全文明驾驶、车辆故障处置和突发应急处置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完成年度考核评估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至2月)。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动员。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为主体,相关部门和各乡所配合,做好15类行为的摸底调查工作:1.服务用语不规范、态度不端正的;3.公交、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着装不规范;3.营运中拒载、甩客的;4.乱停乱靠、站外上下乘客的;5.运营中未系安全带的;6.营运中接打手持电话、玩游戏等;7.运营中在车内吸烟的;8.巡游出租车未经乘客同意,招揽他人合乘(拼客)的;9.不按规定标准收费的;10.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11.故意绕道行驶的;12.不按乘客意愿使用音响和空调等设施设备的;13.随意改装货车车厢的;14.随意增加车载标识的;15.其它情形。
(二)集中培训阶段(2月至11月)。按照培训计划与驾驶员继续教育相结合,分批次组织集中培训,确保道路运输营运驾驶员接受安全文明教育培训,使全体营运车辆驾驶员对安全驾驶、文明服务知识掌握大幅度提升,并在实际工作中能更好服务群众。做好营运驾驶员在服务中的检查指导,及时调查处理服务投诉、举报,曝光屡禁不止或屡止不改的恶劣服务行为,对情形严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核测评阶段(11月至12月)。按照《XX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做好我市辖区内营运驾驶员的全员年度测评考核工作。并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牵头,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查找不足整改提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工作计划
(一)规范教育培训内容。使用好交通运输部编印的《道路安全运输一疲劳驾驶》《道路安全运输一应急处置》等口袋书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公益片。以职业道德、新时期驾乘关系、职业病防范、安全文明驾驶、车辆故障处置和突发应急处置等内容为重点开展教育培训,客运车辆驾驶员要重点培训文明服务、应对处置乘客侵扰安全行车等内容,增强驾驶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把保障乘客安全作为驾驶员的“第一责任”意识;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要重点培训货物装载牢固、挂车制动安全等内容;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要重点培训突发事故预防、危险品泄漏应急处置内容。
(二)着力教育培训组织。在充分掌握我市营运驾驶员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结合驾驶人员年龄、驾龄、文化水平和违法违规等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培训计划和选择师资队伍开展教育培训。以我市现有两家有驾驶员继续教育资质的培训机构为主体,与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相结合,采取到企业中去,请企业来的培训方式,按照培训工作要求全力做好驾驶员参加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严格教育培训考核。充分利用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继续教育培训平台,统筹做好营运驾驶员的教育培训教育工作。对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要重新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