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方双方协调,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一、安装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1) 甲方提供的消防系统施工图、系统图
2) 设计变更规定的范围
3) 技术核定单规定的范围
4、承包方式:承包方式(施工总包干)包辅材,水系统甲方只提供管材、设备、阀门、卡箍件、玛钢件、法兰螺丝、管道油漆、型钢、套管,报警系统甲方只提供线管、线缆、线盒、丝杆及报警设备。其余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提供,且保证所提供材料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二、工程工期
1)依照本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规定,乙方总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的进场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为在具备系统运行的条件下,乙方应于10天内完成全系统的调试运行。
2)在规定工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甲方核实签字的文字记录为准。
3)工期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甲方的临时抢工要求视为工期,工期提前奖励1000元。
4)如果采取措施后仍完成不了工期,按第八条第三款执行,并处以合同金额5%的罚款.
三、工程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甲方有 ……此处隐藏421个字……如发生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将予以乙方人民币1000-5000元的罚款。
6)统一着装,安全施工,凡在现场发现未穿工作服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未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500元。
7)乙方必须给所有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还将扣除合同总额的5%作为处罚,情节严重的应无条件退场。
8)负责甲方提供材料的现场保管,丢失和被盗由乙方全额赔偿。
9)乙方在施工中的材料损耗,不得大于定额材料损耗系数,否则由乙方承担差额费用。
10)乙方不得截留工程款、拖欠工人工资,凡发生工人因工资找到甲方或建设方的行为,则每次扣除合同总额的5%作为处罚。
八、其它事项:
1)甲、方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各项条款,单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经济损失责任。
2)乙方应保持通讯畅通,发生乙方关机、停机、换号等原因联系不上的,第一次罚款50元,其后每发生一次罚款100元。
3)当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工期进度或质量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时,甲方有权采用如下方式进行处理
①无条件更换现场管理人员;
②无条件进行经济处罚;
③无条件接受项目部的工作面割让;
④中止双方合同,无条件退场。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