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发重视公平交易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签订了合同就有了法律依靠。那么写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关于员工劳动合同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员工劳动合同 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活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3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一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甲方安排的工作。
第二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乙方确保甲方店内物品、衣物无任何损坏丢失。如有任何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第四条乙方每月工资________元。品牌衣物卖出一件提成______元,非品牌衣物卖出一件提成____元。工作时间早____点至晚______点。每月有____天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每月_____号发放乙方上月工资
第六条如乙 ……此处隐藏882个字……企业应当从20xx年1月1日开始计算员工工作年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即从20xx年1月1日一年补员工甲一个月,员工甲应领的经济补偿金:2800元*3.5年=9800元;
第四种情况:员工甲的合同在20xx年5月1日到期,员工甲不愿意与企业再续签合同,那么企业无需补偿员工任何费用,只需接清员工甲的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发给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即可。
以上四种情况请註意以下2点:
1、 如员工甲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為5000元,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者月工资高於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準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那么给员工甲计算经济补偿金或赔偿时,他的月平均工资只能按目前东莞市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即1200元*3倍=3600元。不能按5000元每月计算;(东莞市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為1200元);
2、 如员工甲的工资年限超出了12年,那么也只能按12年计算。
3、 重点之重:如企业在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仍然原意与员工续签合同,那么请一定要最迟在到期之日前与员工续签合同,如企业不愿意续签或员工不愿意续签也必须在合同到期之日接清全部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千万不能让他继续在公司上班。否则公司有很大可能会面临支付双倍赔偿金或从员工入职开始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是从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