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条 聘用期限
本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1.聘用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聘用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3.甲方聘用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该项工作完成。
第二条 聘用岗位
1.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门工作。本岗位名称为 ,类别和等级为下列第 项:
(1)专业技术 级岗位;
(2)管理(职员) 级岗位;
(3)工勤技能 级技术工岗位;
(4)普通工岗位。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岗位任职条件,聘用乙方在本岗位工作。本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见《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已知悉《岗位说明书》内容。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等情况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
第三条 岗位纪律
1.甲方应当制定具体、明确的单位内部岗位职责,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公正、奖惩分明。< ……此处隐藏2136个字……同的约定继续履行聘用合同,其间,乙方可以随时终止聘用关系,甲方提出终止聘用关系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 双方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过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违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1.除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和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外,偿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2.承担附加协议中所约定的违约金及违约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聘用合同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根据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的有关规定向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提出调解或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的规定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没有明确规定的,由甲乙双方依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2.甲方因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和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派乙方参加培训或学习考察等而与乙方协商一致所签订的岗位协议书、专项协议书、变更合同书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档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部门(盖章)
鉴证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