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时间:2023-02-03 03:32:22
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书[此文共4274字]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书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房屋地址:天津市 区 小区 室;

房型规格: 室 厅 卫 ;房屋面积: m2。房产权证号: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每 支付一次,另付押金 元人民币,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总计 元人民币(房租加押金);

第二次付款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交予甲方,依次类推;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取暖费、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10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 ……此处隐藏3659个字……:4,最多不超过6人。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xx年11月13日至20xx年11月12日,共计1年。甲方应于20xx年11月13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相关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或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伍万元/(年),租金总计: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押4000元付50000元,总计54000元,租金支付日期:20xx年11月13日。

(二)押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一)租赁期内的可能涉及的费用:(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供暖费(5)燃气费(6)物业管理费(7)卫生费(8)上网费等由乙方承担。

(二)甲乙方交接房屋时,第五条(一)项所涉及的费用以房屋内实际体现的各项指数为交接基础。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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