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民族宗教意识形态工作整改落实自查情况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有关加强民族宗教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精神,不断强化和改进党对民族宗教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按照县委要求,我局切实强化宗教意识形态工作。现将2018年度我局民族宗教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意识形态贯彻落实和组织领导方面。
本局高度重视宗教意识形态工作,坚决贯彻落上级关于宗教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成立民族宗教事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完善制定了民族宗教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要求领导班子对宗教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局长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抓分管部门的宗教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宗教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并把宗教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进行评估。
二、宗教意识形态阵地和队伍管理方面。建立了宗教意识形态阵地清单。努力做到清单完整详尽, 无遗漏, 同时明确管理部门, 落实管理责任。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心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按照县宗教工作会议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宗教理论学习宣传,推动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抓好学习教育。及时召开党委会议传达中央、省市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将宗教工作同统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二)注重舆论引导,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始终坚持做好网络舆论管理,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我单位已关注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经常性宣传本单位统计工作开展及主流文化宣传,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成效明显。
(三)我局加大全县宗教场所统计员监管力度。合理布局宗教场所,我局积极配合县民宗局、县国土局等部门,坚持调研摸底先行,提前摸清包括我县宗教历史、信教群众数量及其宗教需求等情况,注重听取各方意见,进行必要的论证和充分的协商,在此基础上做好我县长宗教活动场所规划布局工作,在源头上防范盲目建设。
四、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民族宗教意识方面。政治理论、民族宗教意识形态知识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系统性不强,理论学习倾向于机械化、碎片化,习惯于会上学习,利用业务时间开展系统学习还够;二是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方面。对外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经济发展成果方面宣传较多,对外弘扬传统美德、精神文明创建、主流文化思想内容宣传较少。
五、下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民族宗教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重点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努力健全完善支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干部职工积极配合,共同提高意识形态新格局;二是积极探索新方法,善于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谈心谈话、平等交流讨论、民主讨论等方式方法,使民族宗教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共走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三是加强网络思维意识和创新意识,补齐短板、开拓创新,加强宣传思想文化,不断取得意识形态工作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