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安局模范共产党员生前廉洁事迹
廉洁的典范,奉献的楷模
——记模范共产党员罗应禄
罗应禄同志生前是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内保科副处级侦察员。1941年出生于四川省忠县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1960年参军,1961年入党,1968年转业到南关区公安分局。他二十五年如一日,不论在什么岗位,都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把满腔的热血无私地奉献给了人民的公安事业。他生前曾两次受到分局嘉奖,两次被市局评为优秀政工干部、6次被市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一次荣立三等功,并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派出所指导员称号。
1993年2月15日晚8时45分,年仅52岁的罗应禄同志,因心脏病突发,经抢救无效,过早地离开了他为之倾注热血的公安事业,离开了他深深眷恋的战友们。罗应禄同志逝世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驻长各新闻单位相继报道了他平凡而感人的事迹,长春市公安局命名他为模范人民警察,公安部也追授他“二级英模”称号。
青山逶迤铸警魂,绿水不息寄哀思。罗应禄同志虽然走了,但他却为我们留下了闪光的足迹和深刻的人生启迪……
一、 恪尽职守、忠职尽责
罗应禄同志常说:“自己是个共产党员,无论在啥地方,都要像个党员的样子,扎扎实实,勤奋努力,创造一流的业绩”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在部队服役期间,他曾连续七年被评为五好战士和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1968年4月, ……此处隐藏13877个字……哪怕是一丁点的小事,都会盯着不放,咬住不松。“抓安全决不能忽视细节,对任何一个细节的麻痹和疏忽都会留下事故隐患。”当问及安全管理的诀窍时,xxx不由感慨的说道。在他的带领下,2014年以来,采煤班杜绝了微伤以上事故,实现了零“三违”目标。
攻坚克难勇当先。“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作为党员不仅要干好本职工作,更要事事规范做表率!”xxx深有体会的说。多年来,他把艰苦环境当作磨练意志、提高管理能力的平台,急难险活总是冲在前、干在先。去年7月份,该队施工的西翼1210(3)工作面同时遭遇fs115、fg5、fg3三个断层,工作面局部架发生片帮、冒顶,部分支架还出现掉斜、歪架现象,生产一度陷入困境。面对诸多困难,xxx主动放弃休班,一方面发动班组党员做职工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加强劳动组合,与班组骨干一起想办法、理思路、定措施,通过采取卧底扶架、单体辅助移架、合理逮顶漂车等一系列得力措施的落实,使举步艰难的工作面逐步走出了生产困境。
以人为本带队伍。“x班长工作能力强,现场管理经验丰富,特别在带队伍方面有自己的一套路子,是职工得以信赖的班长之一”。该队 11年毕业的大学生ss说到。在班组管理上,xxx真诚对待工友,及时帮助解决职工思想和生活中的困难,让每位职工都能“轻装上阵”,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生活中,他和职工交朋友、唠家常,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他坚持队务公开,当班工分和每月工资都能及时上墙,对职工提出的疑惑耐心解释,他常说,工资分配事关队伍稳定,必须做到心正、身正,一碗水端平,要让职工看明白账、拿放心钱。
多年来,xxx立足岗位,处处发挥着一名党员的模范作用,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着不平凡,赢得了全班职工的信赖,被职工誉为“贴心人”。